各系、处室: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为落实好每半年向院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制度。请各系、处室和各责任部门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印发《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烟汽职院党字〔2017〕1号)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对照2017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将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系、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阅签字,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学院纪委,由学院纪委汇总后报告学院党委。
附件:1.《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烟汽职院党字〔2016〕1号)
2.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纪委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