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党建动态 | 支部生活 | 组织工作 | 干部工作 | 党史学习教育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党建动态>>正文
 
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
2011-05-09 09:44  
2010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对普通高等学校的管理体制、党组织设置、党组织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院党的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制定我院关于学习贯彻《条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贯彻了中央对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一部具有指导性、规范性、纲领性的文件,是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是坚持党对学院的领导,保证正确办学方向的需要
《条例》充分反映了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要求,进一步强调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从制度层面回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办什么样的大学、怎样办好大学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通篇贯穿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新思想、新精神。贯彻落实《条例》,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重要而深远的作用。
2、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是开创新的业绩,推动学院科学发展的需要
《条例》是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包涵了对推进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要求,在高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强调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落实《条例》,对于开创新的业绩,推动学院事业科学发展,实施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保持学院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发挥有力的组织保证。
3、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学院党建科学化水平的需要
《条例》根据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适应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高校教学科研组织形式、内部管理模式的改革调整,在继承原《条例》基本精神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一些已有的规定,同时把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研究提出了新的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条例》,对于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体系,解决学院党的建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学院党建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4、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
《条例》既强调高校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又增加了党管人才的内容,赋予高校党委一项新的重要使命,明确了高校开展人才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强调建立健全高校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大力营造激发创造活力的工作环境,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真正做到将高校建设成为培养人才、汇聚人才的高地。贯彻落实《条例》,对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意义。
二、结合实际,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
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基础。学院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坚持党对学院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对学院党政干部实行统一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各类优秀人才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理顺系部党组织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系部党组织在本部门事业发展中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适应学院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学科设置、办学形式的新变化,积极探索以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学生社团为基础设立党组织的新形式,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服务教学科研、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的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学院发展、维护稳定、促进校园和谐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学院党员队伍的特点和实际,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教育管理和服务关爱党员,通过服务关爱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重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教育;充分发挥党员作用,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扩大党员参与面、提高实效性,充分发挥教职工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和学生党员在学习生活、班级活动、学生社团中的先进模范作用。
4、发展学院党内民主。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关于发展党内民主的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学院党内民主建设。完善党委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落实和完善党员代表大会任期制。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坚持把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不断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5、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牢牢把握党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师生员工特别是大学生头脑。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专兼职相结合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三、高度重视,全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全院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和要求,形成党委重视、书记带头、党员领导干部人人有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1、加强学习动员和舆论宣传。将《条例》列入院系两级理论中心组学习议题,作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任务,专题学习研讨。组织召开学习动员会议,专门进行安排部署。中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党支部要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学习座谈会,专题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充分学习和把握条例的具体内容。党委和行政各部门要注重协调配合,形成贯彻落实《条例》的合力,不断改进党建工作,推动学院事业发展。将《条例》的内容及时纳入干部培训和党员教育内容体系,抓好集中培训。充分发挥校园网络、校报、宣传栏等校园媒体的作用,向师生党员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主要精神,营造良好的学习贯彻《条例》的舆论氛围。
2、完善党建制度和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行政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遵循《条例》的党内基础性法规地位,认真梳理党建工作中的制度,及时做好有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将《条例》中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具体的工作细则,确保《条例》精神落到实处。着眼于解决本单位党的建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总结党建工作中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提炼升华为制度性规定。
3、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创新。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思路,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围绕学院及本单位中心工作,根据教职工和学生群体的特点,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模式,建立党员经常性教育机制,集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深入推动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努力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树立党组织活动优秀品牌,切实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带头人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激励保障措施,更加激活党建工作创新的组织源和动力源。
4、结合创先争优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基层组织是创先争优的重要目标。通过贯彻落实《条例》深化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优化党支部设置,扩大党组织覆盖面,积极推动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活动。进一步拓宽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科学设计创先争优活动的载体,引导师生党员在提升素质、改进学风、树立形象中创先争优。进一步带动各类群团组织和广大师生员工创先争优,使创先争优成为校园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5、加强贯彻《条例》的监督检查。一是搞好自我检查。党支部书记要深入师生党员,听取意见建议,检查了解《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查摆、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开展集中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党委适时开展集中检查,掌握面上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三是加强日常考查。将贯彻《条例》情况作为评价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依据,作为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习贯彻《条例》,事关坚持党的领导,事关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科技规划纲要》,认真抓紧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学院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各支部要将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包括如何组织学习、参加学习人数、对照《条例》需要改进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今后一段时间抓贯彻落实的思路打算等,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
上一条:关于开展“学党史、增党性、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
下一条:我院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召开202...
·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召开202...
·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圆满完...
· 学院召开党建“双创”工作动...
·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党的二...
·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举行学...
·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举行学...
· 学院举办教职工预备党员发展...
· 核酸检测筑防线 全力护航新...
· 以廉洁家风涵养清风正气​​...
· 学院召开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更多-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聚贤路1号 Copyright ©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Tel:0535-6339000 传真:0535-6476978 鲁ICP备140184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