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相关通知要求,为深入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选树宣传一线先进典型,凝聚干事创业、实干为民的强大动力,现就做好榜样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主题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强担当—实干为民开新局”主题,选树扎根高质量发展一线,主动担当尽责、用心为民办事、创造扎实实绩的先进典型。
二、推荐名额
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每个单位择优推荐榜样个人1名、榜样集体1个。
三、推荐条件
1.推荐对象需在广泛座谈调研、充分听取群众评价的基础上遴选产生,政治立场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与主题关联性强,充分彰显新时代党员及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
2.聚焦高质量发展一线,重点推荐干事创业担当尽责、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取得实实在在工作实绩的个人和集体。
3.已获得中央、中组部及省委、省委组织部重要荣誉的个人和集体,不再纳入本次推荐范围。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推荐程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开展推荐遴选工作。学院对拟推荐对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推荐过程规范、结果可信。
2.严把推荐质量关口。始终把典型质量放在首位,精准筛选贴合主题、事迹过硬、代表性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杜绝不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
3.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3月29日(星期日)下午5点前,将个人(集体)推荐表和汇总表,报组织人事处组织科王炎锋。逾期不报视为无推荐对象。
组织人事处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