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现将《关于拟审批刘筱凡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张贴在A区一号楼一楼大厅宣传栏内,予以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4月29日—5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组织人事处组织科反映。
联系电话:2976277、2976278
组织人事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