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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三专题)的通知
2023-10-31 19:1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各系部处室:

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以及市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学院党委决定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三专题),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专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关于本地本行业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学习内容

1.书目:《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

注:书目学习的具体章节由召集人自行确定。

2.材料: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学习推广“四下基层”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重要抓手的实施方案》(鲁教组发〔2023〕8号),胡泽君同志在部分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座谈会上的讲话(鲁教办发〔2023〕13号),胡泽君同志在部分省直机关单位座谈会上的讲话(鲁教办发〔2023〕19号),王宇燕同志在全省主题教育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鲁教办发〔2023〕22号)等。

三、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集中领学、集中自学、个人自学、分组交流、集中交流的方式进行,时间2天。

四、培训对象

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五、培训时间

11月2日—11月3日。

六、培训地点

1.集中交流:A1第一会议室

2.集中学习、分组交流地点:

(1)第一学习小组:A1第二会议室(原党建会议室);

(2)第二学习小组:B1二楼基础教学部会议室。

七、具体安排

1.11月2日(星期四):上午进行分组集中学习;下午进行分组集中学习;晚上进行个人自学。

2.11月3日(星期五):上午进行分组集中学习;下午先进行分组交流,下午3:15进行大会交流发言。

具体学习日程见学员手册。

八、有关事项

1.全体学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参加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学习规定文件和书目,保证学习效果。

2.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按照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本人填写请假申请书,由分管组织人事院领导签字),经批准后,本人向本组召集人汇报,并将请假申请书报本组联络员,事后参加补学。

3.读书班期间凡是有课学员,请自行调课。

4.自带学习文件和书目、笔、专用笔记本。

5.参加分组交流和集中交流学员的心得体会于读书班结束当天报本组联络员。

附件:1.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三专题)读书班学员手册

2.学习材料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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