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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1月份组织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10-31 19:10  

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和学院党委工作部署,结合主题教育安排,现就各党支部扎实开展11月份组织生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部委员会

各党支部委员会请于11月10日前,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为统筹安排本支部、本部门11月份党建和业务工作,并核实和初评支部每名党员10月份的量化积分。

会后请将本次会议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会议记录以JPG的格式连同照片和视频于11月24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二、专题党课

根据党员集中培训安排,各党支部书记集中于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为各支部全体党员上主题教育专题党课。结束后组织交流研讨。(党课讲稿通稿发至党建工作群)

会后请将专题党课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主持词、讲话稿、会议方案、会议记录、学习笔记、请假单和交流研讨汇总单(新增,模板发至党建工作群)以JPG的格式连同照片(包含1张全景照片)和视频于11月27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三、主题党日

各党支部请于11月24日前,组织全体党员召开11月份主题党日,主题党日内容为:1.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规范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工作的通知。2.按照各党支部报送的主题教育(第二专题)11月份学习计划进行集中学习。结束后组织交流研讨。

会后请将主题党日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主持词、讲话稿、会议方案、会议记录、学习笔记、请假单和交流研讨汇总单(新增,模板发至党建工作群)以JPG的格式连同照片(包含1张全景照片)和视频于11月27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四、特别强调

1.本次灯塔大课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灯塔大课堂2023年9月第四十五课)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灯塔大课堂2023年10月第四十六课),以支部党员自学的形式完成,不组织集中学习,请告知全体党员课后及时完成课堂作业和模拟自测,保证完成学时量;

2.请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召开会议并报送相关材料,填写相应的会议记录本,并务必于相关会议召开后的一周内完成“灯塔—党建在线”平台e支部系统的录入。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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