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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1月份组织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10-31 19:10  

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和学院党委工作部署,结合主题教育安排,现就各党支部扎实开展11月份组织生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部委员会

各党支部委员会请于11月10日前,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为统筹安排本支部、本部门11月份党建和业务工作,并核实和初评支部每名党员10月份的量化积分。

会后请将本次会议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会议记录以JPG的格式连同照片和视频于11月24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二、专题党课

根据党员集中培训安排,各党支部书记集中于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为各支部全体党员上主题教育专题党课。结束后组织交流研讨。(党课讲稿通稿发至党建工作群)

会后请将专题党课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主持词、讲话稿、会议方案、会议记录、学习笔记、请假单和交流研讨汇总单(新增,模板发至党建工作群)以JPG的格式连同照片(包含1张全景照片)和视频于11月27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三、主题党日

各党支部请于11月24日前,组织全体党员召开11月份主题党日,主题党日内容为:1.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规范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工作的通知。2.按照各党支部报送的主题教育(第二专题)11月份学习计划进行集中学习。结束后组织交流研讨。

会后请将主题党日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主持词、讲话稿、会议方案、会议记录、学习笔记、请假单和交流研讨汇总单(新增,模板发至党建工作群)以JPG的格式连同照片(包含1张全景照片)和视频于11月27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四、特别强调

1.本次灯塔大课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灯塔大课堂2023年9月第四十五课)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灯塔大课堂2023年10月第四十六课),以支部党员自学的形式完成,不组织集中学习,请告知全体党员课后及时完成课堂作业和模拟自测,保证完成学时量;

2.请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召开会议并报送相关材料,填写相应的会议记录本,并务必于相关会议召开后的一周内完成“灯塔—党建在线”平台e支部系统的录入。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0月31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三专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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