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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双报到”共驻共建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04-12 09:56  

关于做好2021年度“双报到”共驻共建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双报到”工作提升服务社区、服务群众质量的实施意见》(烟办字〔2019〕82号)相关要求,各报到单位要与社区协商确定年度共驻共建项目清单,细化明确项目内容、推进措施及责任人、完成时限,每年至少为社区解决5个实际问题。为扎实推进“双报到”工作,今年将继续抓好项目化服务,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与报到社区协商确定2021年度共驻共建项目,帮助解决社区和群众难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协商确定年度项目。积极主动到社区沟通对接,与社区至少协商确定5个共驻共建项目,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帮助社区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问题。同时,各党组织要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党员深入报到社区开展联系群众大走访、社情民意大倾听、民生难题大排解,采取上门走访、联系包帮等方式,全方位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把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难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真正变群众找上门为干部走进门,引导党员干部在一线转作风、接地气、树形象。

二、抓好项目推进落实。一是各社区牵头部门要会同其他部门于4 14日前,到社区进行沟通对接共驻共建项目,并填写《“双报到”共驻共建项目公示表》(见附件),市委教育工委将对服务项目认领情况进行公示,请务必认真填写。二是414日下午4点前将公示表和沟通对接影像资料电子版报组织人事处组织科,公示表纸质版经党总支书记审核签字后同时报送。三是各社区确定的共驻共建项目数量不得少于 5个,项目内容浅层次、含金量不高,项目设置与部门职能和群众需求贴得不紧的,将一律打回重新确定。

附件:《“双报到”共驻共建项目公示表》

                               组织人事处

                                                       202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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