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和我的支部”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省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主旋律,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激励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坚定信仰信念,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光荣感、使命感,经研究决定,4月至7月,在全院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中开展“我和我的支部”微视频网络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视频的制作要求
1.微视频内容要紧扣活动主题,以党员个人视角切入,题材不限、表现形式不限,要求符合网络短视频传播特点,内容不求大而全,有燃点、看点和共鸣点。
2.微视频时长一般在3分钟左右,画面尽量采用横屏1920×1080像素。片尾和落款格式要使用统一模板,具体可参考“我和我的支部”微信小程序中的示范视频。其中落款要具体到党支部,名称过长的可以分为两行,再另起一行注明时间(2021年XX月),字体:方正粗宋简体,大小:15号,字间距:60,行距:24,颜色:ff0000红,建议使用Ps制作。片尾logo和落款格式模板下载地址为:
https://pan.baidu.com/s/1Uln5D9rgxEZ3Vb2dxENAhA,提取码:1237。微视频落款以及报送信息中填写的所属支部应为微视频中所讲述支部的准确名称。
二、微视频的报送
微视频应以党员个人和党支部名义报送,通过“灯塔-党员教育内容资源管理系统”。通过“灯塔-党员教育内容资源管理系统”报送的,“资源类型”应选“专题活动”,报送终端选“山东省-我和我的支部-组织报送”。每个党总支活动期间(4月8日—6月30日)报送至少1个微视频作品。
三、微视频的审核
所有终端报送的微视频,将由灯塔视频内容管理员通过“灯塔-党员教育内容资源管理系统”按正常流程审核。
组织人事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