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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的试行办法
2017-03-27 09:35  

各系、处室:

    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结构合理、务实创新、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干部的选拔任用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献身党的教育事业,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3.坚持实事求是,调查研究,勤奋工作,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相关专业知识;

    5.勤政廉洁,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有全局观念。

   (三)选拔任用干部一般应具备以下资格

    1.学历要求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学岗位本科以上学历。

    2.任职经历要求

    处级领导干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正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在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副科级领导干部按照《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3.身体和年龄要求

    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提拔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年龄不超过52周岁;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四)选拔任用干部的方法

    1.干部的选拔

    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采用竞争上岗、推荐选拔、考选的办法。竞争上岗具体依照《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推荐选拔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正式任职等程序进行。

    2.干部的任用

    干部一律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后,重新考察推荐,根据考察推荐结果,由党委研究决定任用。

    3.干部的免职和降职

    领导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的或者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

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免去现职。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的任职年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领导干部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二、干部的考核

   (一)考核的原则

    1.公正、民主、实事求是原则。根据考核的条件和标准,科学、民主地对被考核人做出合理的评价。对工作的评价注意主、客观因素,既要看现实成果,也要看客观条件。

    2.以业绩为导向、责权利一致原则。在对被考核人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以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工作实绩为主。

    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且具有可操作性原则。采用所在部门年度考核情况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二)考核的内容

    中层干部的考核以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各自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1.德:主要包括政治态度和思想品质两个考核内容。政治态度的评价要点为理想信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大局观念、政治纪律、理论素养。思想品质的评价要点为党性修养、道德品质、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2.能:主要包括工作思路、组织协调、选人用人、依法办事和心理素质五个考核内容。工作思路的评价要点为发展观、政绩观、创新意识;组织协调的评价要点为组织动员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协调能力;选人用人的评价要点为培养人才、知人善任;依法办事的评价要点为法制意识、依法办事水平;心理素质的评价要点为意志与自信心、对复杂情况的心理适应能力。

    3.勤:主要包括精神状态、努力程度和工作作风三个考核内容。精神状态的评价要点为责任感、进取心、敬业精神;努力程度的评价要点为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工作作风的评价要点为深入实际、讲求实效。

    4.绩:主要包括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等。教学系(部)的中层干部主要看其学生管理、教学质量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行政部门的中层干部主要看其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实绩等情况。

    5.廉:主要包括廉洁自律和履行廉政职责情况两个考核内容。廉洁自律的评价要点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接受监督情况、生活作风;履行廉政职责情况的评价要点为本部门的党员廉政建设教育和监督、廉政制度建设。

    (三)考核的形式

    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形式。

    1.平时考核是对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通过检查工作、干部例行考察、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干部的有关情况。

    2.年度考核

    (1)学院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

    学院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由民主评议、工作考核两部分组成。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为:

    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得分=民主评议得分×40%+工作考核得分×60%。

    民主评议:召开民主评议会,由院领导、科级以上干部根据每个部门负责人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对其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标准分优秀(100分)、合格(80分)、基本合格(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计算出部门负责人民主评议得分。

    工作考核:依据《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系处室考核试行意见》,由学院统一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各部门所得分数即为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考核得分。

    将民主评议结果与工作考核结果加权计算出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得分排定名次后,报院党委研究确定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等次。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其他科级干部年度考核

    其他科级干部考核由工作考核和民主评议两部分组成。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为:

    其他科级干部考核得分=工作考核得分×40%+民主评议得分×60%

    工作考核:由部门根据科级干部的工作表现情况,结合下列标准,给本部门科级干部打出分数,作为科级干部工作考核得分。考核标准:满分100分

    ①工作中能够协调上下级关系,能及时的下情上传,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能准确的上情下达,组织实施,让各项政策、制度落到实处。

    ②工作思路和目标明确,胜任所任职务的工作,扎实推进科室工作的新变化。

    ③充分调动和发挥科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奖惩:分值1-10分。根据实际对有创新和突破做出贡献或者给工作赞成重大损失等情况进行加分或减分,由部门提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民主评议:其他科级干部的民主评议与部门负责人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由院领导和科级以上干部对其他科级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标准分优秀(100分)、合格(80分)、基本合格(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计算出其他科级干部的民主评议得分。

    将工作考核结果与民主评议结果加权计算出其他科级干部年终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得分排定名次后,报院党委研究确定其他科级干部的考核等次。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有关情况的考核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新任命(或聘任)到中层岗位工作不满1年或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不满6个月的,只做工作总结,正常情况下考核为合格。

    2.本部门工作出现差错的、对学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处理、警告处分的中层干部,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不能为优秀。

    3.在组织的干部例行考察中,对民主评议评价意见“不称职”档次超过30%以上的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不合格:

    (1)本部门发生重大政治事件、安全事故及违法违纪案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严重损失,且本人负有一定责任的;

    (2)以权谋私,为政不廉,热衷于为个人或小集体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3)拒不接受工作任务给学院造成损失的。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归入干部考核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干部的教育和培训

    加强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各级干部要认真学习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和国家重大会议精神;学习高等教育理论和教育规律、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管理知识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

    (一)干部培训管理体制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党委领导、组织人事处主管、各党总支分级管理的体制。组织人事处制定全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协调服务、检查督办、制度规范等职能,不断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干部培训形式和渠道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解决自身和部门工作的实际问题。要在院内通过各种形式,建立学习、研讨学院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计划的制度,提高干部对学院办学方针的认识和管理水平。

    2.根据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分期分批地对在职干部进行培训。按照上级关于干部培训的规划和有关规定,学院每年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各级干部培训机构接受政治理论培训及相关业务的培训。经组织决定选送参加培训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3.干部参加各级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及相关业务能力培训的成绩,归入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依据。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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