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
为激励全院各党组织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推荐参加“2023—2024年度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创新实践案例”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对2023年以来学院各党组织、各部门、单位探索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党建工作实践案例进行评选,共评出创新实践案例2个。
二、评选标准
一要突出理念思路创新。拓宽思路视野、转变思想观念,不是2023年以来的创新工作,不得提报。
二要突出措施方法创新。有创新性的载体、务实管用的措施,坚决克服路径依赖,措施方法要可复制、可推广,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要突出成效成果创新。能够推动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取得务实管用的创新成果。
三、组织实施
请立足工作实际,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如没有合适创新案例,可不推荐。
1.申报案例材料篇幅严格控制在2000字左右,按照“背景动因”“做法成效”(至少占1/2)、“经验启示”三部分撰写;每个案例附3张横版JPG格式图片,分辨率300dpi 以上,要求不凸显领导个人、适合公开发布,文件名备注图片内容。申报材料及照片,请于2025年1月8日下班前报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2.学院党委将对申报案例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纳入评选范围。
经综合比选、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推荐创新实践案例。
组织人事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