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党建工作引领和推动业务工作,用业务工作来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向聚合、深度融合,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现就开展2024年度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本年度评星定级工作依据《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党支部评星定级考核办法(试行)》(烟汽职院党字〔2024〕39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评定程序
评定程序共六步,分别是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评议、组织人事处初评、工作组复核、综合评定、授牌挂牌。
三、具体时间安排
(一)12月27日—12月31日:党支部自评。
各党支部认真对照标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逐项打分,向组织人事处报送自查报告和星级党支部申报表。不提交自查报告和申报表的,仍要进行星级考核,但不予定星。
(二)1月2日—1月5日:党员群众评议。
各党支部组建评议工作组,采取召开党员大会、师生群众代表会议等形式,组织党员、师生群众代表对党支部进行测评打分。
(三)1月5日—1月7日:组织人事处初评。
根据党支部自评和党员群众评议情况,结合对各党支部的年度考核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初评意见,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2月19日前:工作组复核。
对申报星级党支部采取交叉复核、实地查阅、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复核结果客观公正。
(五)2月21日前:综合评定。
按照各部门、单位年度考核结果(60%),党建工作考核结果(30%),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结果(10%)的比例综合评定提出星级等次意见,报学院党委审定。
(六)3月7日前:授牌挂牌。
星级党支部通过学院党委审定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全院发文通报,并向市委教育工委报备,学院党委统一制作并向党支部授予星级标牌。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1月5日前,各党支部将支部书记签字的自评报告(1500—2000字)PDF版和word版、《星级党支部申报表》Word版、党员群众评议照片3张(不同角度)报至组织人事处组织科郭伟红。
(二)《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党支部党建工作评分标准》《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党支部党建工作党员群众评议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星级党支部申报表》等所有纸质版材料各党支部自行留存备查。
附件:
1.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党支部党建工作评分标准
2.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星级党支部申报表
3.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党支部党建工作评议表
组织人事处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