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院党委部署,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各部门、单位按照《中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试行)〉工作方案》(烟汽职院党字〔2024〕36号)中任务分解指标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所有任务细化、深化、量化。工作任务配档表请于12月23日(星期一)11:00前报组织人事处组织科吕林,有牵头部门的由牵头部门汇总报送。
组织人事处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