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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11月政治理论学习月报》的通知
2024-11-07 09:13  

各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院党委统一部署,现将《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11月政治理论学习月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于11月25日前组织班子成员(可根据实际扩大至所辖支部班子成员)按照月报学习指南开展集中学习。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习计划(电子版)、重点发言人的发言材料(电子版)、其他与会人员的书面发言材料(电子版)、会议记录(记录在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本上)和签到表的PDF版、5分钟视频、4张照片于学习结束后3日内报组织人事处组织科吕林。工作所涉及的所有纸质版材料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存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

各党支部委员会请于11月15日前,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为统筹安排本支部、本部门11月份党建和业务工作。

会后请将本次会议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会议记录以PDF的格式连同照片和视频于3日内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王志飞。

三、主题党日

各党支部请于11月25日前,组织全体党员按照月报学习指南开展主题党日。

主题党日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讲话稿、会议记录、请假单和交流研讨汇总单以PDF的格式连同照片(包含1张全景照片)和视频于会后3日内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王志飞。

四、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各部门、单位于11月25日前,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月报学习指南开展集中学习。

会后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记录表、签到表、请假单和交流研讨汇总单以PDF的格式连同照片(包含1张全景照片)和视频于3日内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王志飞。

五、特别强调

请各党组织,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特别是第二、三项工作,务必于召开后的3日内完成“灯塔—党建在线”平台e支部系统的录入。

附件:

1.《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11月政治理论学习月报》

2.《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记录表》

                                           组织人事处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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