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请各党支部于近期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党员积分量化工作,要求如下:
1.各党支部于9月25日前完成9月份的党员积分量化工作。
2.支部班子审核7-9月份党员积分情况,填写《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手册》中的《第三季度党员积分管理审核表》,审核表需经党员本人、支部书记签字,由组织人事处审核盖章。
3.支部形成《第三季度党员积分情况公示》(见附件),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签字盖章后的《第三季度党员积分管理审核表》PDF版和《第三季度党员积分情况公示》照片于9月30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5.调整支部的党员请及时将《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手册》送至新的党支部;新入职的教师党员同步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涉及到的党支部请到组织科领取《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手册》。
附件:第三季度党员积分情况公示
组织人事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