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现将《关于拟审批刘国创等45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予以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公示期自2024年7月8日—7月1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组织人事处组织科反映。
联系电话:2976277、2976278
组织人事处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