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请各党支部开展第四季度党员积分量化工作,要求如下:
1.各党支部于12月22日前完成12月份的党员积分量化工作。
2.支部班子审核12月份党员积分情况,填写《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手册》中的《第四季度党员积分管理审核表》,审核表需经党员本人、支部书记签字,由组织人事处审核盖章。
3.支部形成《第四季度党员积分情况公示》(见附件),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签字盖章后的《第四季度党员积分管理审核表》PDF版和《第四季度党员积分情况公示》公示照片于12月29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附件:第四季度党员积分情况公示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