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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一专题)的通知
2023-09-25 17:5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各系部处室:

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以及市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学院党委决定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一专题),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专题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二、学习内容

1.书目: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

注:书目学习的具体章节由召集人自行确定。

2.材料: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意见》《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中共烟台市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等。

三、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开班动员、集中领学、集中自学、个人自学、分组交流、集中交流的方式进行,时间2天。

四、培训对象

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五、培训时间

9月26日—9月27日。

六、培训地点

1.开班仪式、集中交流:A1第一会议室

2.集中学习、分组交流地点:

(1)第一学习小组:A1第二会议室(原党建会议室);

(2)第二学习小组:B1二楼基础教学部会议室;

七、具体安排

1.9月26日(星期二):上午9时举行开班式,之后分组集中学习;下午进行分组集中学习;晚上进行个人自学。

2.9月27日(星期三):上午进行分组集中学习;下午先进行分组交流,下午3:45进行大会交流发言。

具体学习日程见学员手册。

八、有关事项

1.全体学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参加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学习规定文件和书目,保证学习效果。

2.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按照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本人填写请假申请书,由分管组织人事院领导签字),经批准后,本人向本组召集人汇报,并将请假申请书报本组联络员,事后参加补学。

3.自带学习文件和书目、笔、本(本由综合协调组发放)。

4.每人撰写心得体会,于读书班结束当天(9月27日)电子版报本组联络员。

附件:1.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一专题)读书班学员手册

      2.学习材料

                                        组织人事处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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