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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确定2023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2023-08-28 10:3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试行)》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推荐确定2023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的教职工;

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学生。

二、推荐条件

(一)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要求入党;

(二)工作态度端正,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各方面表现优秀,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三)作风正派,尊重师长,同学同事关系融洽,群众基础扎实;

(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思想品质好,积极参与班级、系部、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习成绩优秀,未出现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校规的行为。特别优秀的经党组织研究确定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推荐程序

(一)学生

1.群团组织推荐。各班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对党支部提供的入党申请人做进一步了解后,采取民主推荐等方式,提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初步人选,经各系团总支审议后将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报学院团委审批。

2.党支部推荐和公示。一是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召开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人选;二是党支部结合群团组织和党员群众推荐意见,综合有关方面征求意见情况,由支部委员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三是进行公示。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各党支部在组织人事处指导下,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填写《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

4.党组织审查。党支部要及时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公示情况及影像资料等一并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二)教职工

参照学生推荐程序的2-4条进行。

四、推荐数量

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原则。学生积极分子范围为2021、2022级三年大专和2019、2020级五年一贯。具体名额为2023年全年计划数扣除上半年已确定人数(见分配名额)。

五、推荐要求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是保证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需要。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指导所辖党支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切实提高推荐人选质量。

(二)请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于9月15日前完成2023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连同备案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各系部处室2023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名额

1.教职工:14个(交通教学支部4个、人文教学支部3个、汽车学生支部2个、经管教学支部3个、电子教学支部2个)

2.智能汽车工程系:18个

2.车辆运用工程系:81个

3.机电工程系:56个

4.电子工程系:20个

5.信息与控制工程系:32个

6.经济管理系:42个

7.交通工程系:20个

8.人文社科系:23个

合计:292个(学生)

                                        组织人事处

                                       202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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