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安排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现对2022年度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作如下安排,请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安排
(一)开展个人自学和集体研讨(3月6日—15日)
集中1天时间,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公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认真查摆突出问题(3月6日—15日)
各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查摆问题要紧扣主题,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按照“七个聚焦”的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重点从中央规定的6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
(三)开展谈心谈话(3月6日—15日)
会前,各党组织委员之间、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
(四)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3月15日—20日)
各党组织书记要主持起草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并经党组织班子成员讨论通过,班子成员要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要紧密结合实际,逐项对照6个重点方面,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每个方面至少查摆出2个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党员个人要逐项对照6个重点方面,每个方面至少查摆出2个问题,形成条目式问题清单。
(五)召开会议和开展民主评议(3月20日—24日)
组织生活会以党总支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测评。各党组织时间确定后,报组织人事处组织科备案。
(六)认真整改落实(3月24日—27日)
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各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员要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台账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学院党委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
二、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并督导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不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会议地点
各党组织自行确定。
四、有关要求
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事宜和各项材料报送时间节点、材料附件及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中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要求进行。
附件:《中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组织人事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