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工作部署,现就各党支部扎实开展3月份组织生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部委员会
各党支部委员会请于3月10日前,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为统筹安排本支部、本部门3月份党建和业务工作。
会后请将本次会议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会议记录以JPG的格式连同照片和视频于3月24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二、主题党日
由于本月各党支部要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此项工作另行布置),按照要求,召开前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一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即为3月份主题党日。请各党支部于3月22日前组织开展,具体内容为:1.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10月23日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2.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请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深思细悟学。
会后请将主题党日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主持词、讲话稿、会议方案、会议记录、学习笔记、请假单以JPG的格式连同照片(包含1张全景照片)和视频于3月24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三、专题党课
请各党支部于3月22日前组织党员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专题党课,内容为:1.学习灯塔大课堂“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灯塔大课堂2023年2月第三十八课)(请全体党员课后及时完成课堂作业和模拟自测,保证完成学时量);2.党支部书记上题为《从党章中领会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的党课(通稿发党建工作群)。
会后请将专题党课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主持词、讲话稿、会议方案、会议记录、学习笔记、请假单以JPG的格式连同照片(包含1张全景照片)和视频于3月24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四、特别强调
请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召开会议并报送相关材料,填写相应的会议记录本,并务必于相关会议召开后的一周内完成“灯塔—党建在线”平台e支部系统的录入。
组织人事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