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和学院党委统一工作部署,现就各党支部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委员会请于11月10日前,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为统筹安排本支部、本部门11月份党建和业务工作。会后请将本次会议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会议记录以JPG的格式连同照片和视频于11月22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二、各党支部请于11月23日前,组织全体党员召开11月份主题党日,主题党日内容为: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三专题“始终坚持人民至上”(53页-67页);2.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新旧对照版);3.学习灯塔大课堂《党的二十大代表风采》(10月第三十五课)(请全体党员课后及时完成课堂作业和模拟自测,保证完成学时量)。
会后请将主题党日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主持词、讲话稿、会议方案、会议记录、学习笔记、请假单以JPG的格式连同照片(一定包含1张全景照片)和视频于11月25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三、特别强调:请各党支部按照时间节点召开会议并报送相关材料,填写相应的会议记录本,并务必于相关会议召开后的一周内完成“灯塔—党建在线”平台e支部系统的录入。
组织人事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