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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9月份党内组织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09-06 16:42  

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和学院党委统一工作部署,现就各党支部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委员会请于9月10日前,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为统筹安排本支部、本部门9月份党建和业务工作。会后请将本次会议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会议记录以JPG的格式连同照片和视频于9月22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二、各党支部请于9月25日前,组织全体党员召开9月份主题党日,主题党日内容为: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二专题“坚持党的全面领导”(39页-50页);2.学习灯塔大课堂《优秀党课展播》(灯塔大课堂2022年6月第三十一课)和《深刻把握新时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发展成就及其根本逻辑》(灯塔大课堂2022年7月第三十二课)(请全体党员课后及时完成课堂作业和模拟自测,保证完成学时量)。

三、各党支部书记请于9月25日前,组织全体党员上第三季度专题党课,由党支部书记主讲,围绕《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及市委《关于争做清廉建设标杆城市的意见》,结合本支部、部门和党员队伍实际,为全体党员讲授主题为“传承优良家风家训家教 汇聚奋进新时代的精神力量”专题党课(党课稿自拟),进一步深化各党员对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丰富内涵的认识,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教、廉洁齐家。

第二、三项结束后,请将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主持词、讲话稿、专题党课讲稿(word版)、会议方案、会议记录、学习笔记、请假单以JPG的格式连同照片(一定包含1张全景照片)和视频于9月26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四、特别强调:请各党支部按照时间节点召开会议并报送相关材料,填写相应的会议记录本,并务必于相关会议召开后的一周内完成“灯塔—党建在线”平台e支部系统的录入。

                                                 组织人事处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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