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庆祝建党101周年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进一步提高党总支(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和创造力,激发全体党员干部师生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中展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营造创先争优、共谋发展、和谐进取的良好氛围,根据《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评先树优工作意见(试行)》(烟汽职院字【2020】30号)要求,学院党委拟在“七一”前夕,命名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总支(党支部)。具体方案如下:
一、推荐数量
表彰项目:先进党总支(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先进党总支:按党总支总数的30%拟表彰4个。
根据考核和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评选确定。
(二)先进党支部:按党支部总数的30%拟表彰9个。
党总支推荐,根据考核和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评选确定。
(三)优秀共产党员:在职党员按党员人数的15%比例拟表彰50名,从民主评议考核为优秀的党员中推荐(见附件7);离退休党员拟表彰10名优秀。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个党总支推荐1名党务工作者,拟表彰12名。
二、推荐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奋力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疫情防控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师生员工工作,在师生中威信高;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截至2022年6月1日)。
先进党总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各项基本任务,战斗堡垒作用突出。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有效实现党组织政治功能,团结带领教职员工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以人为本,赢得广大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重大事件中旗帜鲜明、措施有力、成效显著,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党总支一般应建立3年以上(截至2022年6月1日)。
先进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服务师生好、工作业绩好、遵守纪律好等“五个好”工作,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党支部一般应建立3年以上(截至2022年6月1日)。
三、工作程序
(一)推荐。以各党总支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推荐。要按照推荐对象要求的基本条件,从党支部做起,逐级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严格审核把关,由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签字。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一线党务干部倾斜。推荐初步对象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近三年受到上级单位同类表彰的不再列入推荐范围。各党总支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考察过程中要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各党总支要严把推荐对象质量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
(二)审核。学院党委对各党总支提报的推荐表彰对象进行审核,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
(三)公示。学院党委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分为两个阶段:一是6月7日下班前;二是6月15日下班前。
(二)报送内容
1.6月7日下班前需要报送的材料(只报送电子版):优秀共产党员初步人选名单、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名单、先进党组织初步名单(见附件1-1、2、3)。
2.6月15日下班前需要报送的材料(只报送电子版):推荐情况报告(包括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考察、公示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推荐对象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见附件3、4、5、6)。
(三)报送方式。
各党总支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总支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组织人事处组织科崔晓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总支(党支部)推荐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强,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从严掌握,在推荐工作中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师生公认,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工作扎实有序进行。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对重视程度不高、工作开展不实、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注重宣传,强化引领。
今年是建党101周年,又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结合这一重大事件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发掘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使推荐过程成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创先争优的过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附件:1-1.优秀共产党员初步人选名单
1-2.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名单
1-3.先进党组织初步名单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5.先进党总支(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
6.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总支(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填表说明
7.民主评议考核为优秀的党员名单
组织人事处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