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12月份党内组织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和学院党委统一工作部署,现就各党支部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委员会请于12月15日前,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为研究本支部、本部门12月份党建和业务工作。会后请将本次会议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会议记录以JPG的格式连同照片和视频于12月25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二、各党支部请于12月21日前,组织全体党员召开12月份主题党日,主题党日内容为:1.学习灯塔大课堂《“两个确立”的依据和决定性意义》(灯塔大课堂2021年12月第二十六课)(请全体党员课后及时完成课堂作业和模拟自测,保证完成学时量);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附件1)。
三.各党支部请于12月21日前,组织全体党员召开2021年度第四季度专题党课,内容为:党支部书记围绕《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附件2)与习近平《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附件3),结合支部实际,为全体党员讲党课。
会后请将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主持词、讲话稿、会议方案、会议记录、学习笔记、通知、请假单以JPG的格式连同照片(一定包含1张全景照片)和视频于12月25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4.特别强调:
请各党支部按照时间节点召开会议并报送相关材料,填写相应的会议记录本,并务必于12月25日前完成“灯塔—党建在线”平台e支部系统的录入。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