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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的通知
2021-11-26 09:22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切实抓好党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一批“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不断提高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学院拟于近期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星对象
全院党支部。成立时间不满 1 年的党支部,不参加评星定级,但要按照标准加强党支部建设。
二、评定程序
评定程序共五步,分别是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评议、党总支初评、学院党委审核以及公布发文。
三、具体时间安排
1.11月29日-12月5日:党支部自评。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党支部评星定级评分标准》仔细分解条目,本次评星定级在围绕“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群众反映、档案建设、特色工作”等十项基本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一项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指标(党支部涵盖多个部门同时考核,该项指标得分以学院质管平台考核结果为依据,不用各党支部自行赋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逐项打分自评,将星级党支部申报表向各自党总支申报星级等次。
2.12月6日-8日:党员群众评议。各党总支收到申报书后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党支部书记向大会作申报汇报,党员、群众代表对党支部工作进行测评打分。
3.12月9日-12日:党总支初评。各党总支召开班子成员会根据党支部的自评情况和党员群众代表的评议情况,结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支部书记汇报情况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党支部的分值和星级,提出初评意见。在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学院党委审核。
4.12月16日-26日:学院党委复核。学院成立工作小组到各党支部进行评星定级复核工作,复核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十项基本指标占比60%,重点工作完成指标占比40%。
5.12月31日前:公布发文。复核结果经过党委会研究,确定星级党支部名单,发文公布。
四、目标任务
根据《实施方案》安排,原则上拟在2021年底学院所有党支部均达到三星级及以上,原所有的三星级及以上党支部要根据复核情况进行升降级,没有比例限制。在原有三星级及以上支部实行等级升降级的基础上,剩下的按照比例增加20%,40%,40%,分别为3,5,5个,最终达到五星级党支部6个、二星级党支部9个、三星级党支部10个。
附件:《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实施方案》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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