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党员学习学时统计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与《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烟汽职院党字〔2021〕19号)中关于“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总支(支部)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的要求。现统计党员2021年度学习情况,请各党支部填写《党员学时统计表》(见附件1),连同党员本人的学时截图(见附件2)于11月25日前报组织人事处组织科李雨佳。
注意事项:
一是党员学习时长至少39个学时。
二是截图方式:通过电脑客户端搜索“灯塔大课堂”—登录账号—选择下方“学时统计”截图即可。
请尚未完成学习任务的党员抓紧时间展开学习,确保按时完成学习任务。此项工作纳入党建考核和支部评星定级。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