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5月份党员积分量化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请按照《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5月份党员积分量化工作,公示期3天,公示照片于5月28日下班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组织人事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