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颂歌献给党”革命歌曲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讴歌党的光辉业绩和伟大成就,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颂歌献给党”革命歌曲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对象及组队
(一)参加对象:全体教职员工。
(二)组队:以党总支为单位组队,每队人数控制在30-50人。
二、演唱内容形式
(一)曲目。演唱曲目为两首,在规定曲目(附件1)中自选。
(二)形式。演唱仅限合唱,可以聘请指挥。
(三)服装。可根据歌曲所反映的内容、主题等来选择相应的服装,要求整洁、大方,服装由各队自行解决。
(四)伴奏。报名时须注明采用何种伴奏形式(CD、VCD、DVD),伴奏自备。
三、活动日程安排
(一)组织报名阶段(5月17日至5月26日)。各党总支广泛宣传发动,按要求组织教职员工踊跃报名参赛。
(二)组织排练阶段(6月18日前)。各党总支制定排练计划,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合理安排合唱排练时间,做到工作、活动两不误。
(三)正式比赛阶段(6月25日)。各党总支在学院报告厅正式比赛,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5名。 (四)汇报演出阶段(7月1日前后)。获得一、二、三等奖的6支队伍在学院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进行汇报演出。
四、评分标准:
比赛采用百分制计分。
1.所选合唱曲目紧扣主题,声部齐全,集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20分)
2.合唱队员着装统一,精神面貌积极向上。(10分)
3.上下台迅速,纪律良好,行动整齐。(10分)
4.合唱队伍声音宏亮,旋律准确,声部清晰,作品处理得体,曲目选择的难易程度。(40分)
5.合唱人员、指挥、伴奏能够准确恰当表现,配合默契。(20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颂歌献给党”革命歌曲合唱比赛作为对教职员工进行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作为展示教职员工积极向上精神面貌的重要平台,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参赛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报送材料。请各党总支于5月26日前将报名表(附件2)和曲目伴奏音视频电子版报至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附件:1.革命歌曲规定曲目
2. 合唱比赛报名表
组织人事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