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院党史学习教育学习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史学习教育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根据《学院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学院党委定于近期举办党史学习教育学习班,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领学、集中自学、个人自学、观看红色剧目、集中交流的方式进行。
二、培训对象
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副处级以上干部。
三、培训时间
5月10日至5月14日,共五天时间。
四、培训地点
1.开班仪式、观看红色剧目、集中交流:学院第五会议室
2.集中学习地点:
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副处级以上干部:学院A区一号楼一楼党员活动室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学院A区一号楼四楼教师发展中心
五、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研读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指定学习材料,结合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学细悟、融会贯通,学出坚强党性、学出信仰担当。
六、有关事项
1.全体参训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参加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学习规定文件和书目,紧密联系实际,深入思考,促进学懂弄通做实。
2.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按照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本人手写请假说明,各系部处室负责人签字),并报组织人事处组织科备案。
3.党员佩戴党徽。
4.自带4本教材、笔、本。
5.培训结束后每人1500字的心得体会于5月17日下班前电子版报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七、学习安排
时间安排与学习内容 |
学习方式 |
地点 |
5月10日 |
上午 8:30—11:30 |
开班仪式: 党委书记李翠玲同志作开班动员并上专题党课—《解读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
上党课 |
第五 会议室 |
下午 14:00—17:00 |
分组集中学习 学习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
集中领读 集中自学 |
党员活动室、 教师发展中心 |
晚上 |
个人自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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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
上午 8:30—11:30 |
分组集中学习 学习内容: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P1-P2;P14-P22;P96-P97; P102-P106;P107-P111;P112-P115; P158-P163;P184-P186;P261-P262。 |
集中领读 集中自学 |
党员活动室、 教师发展中心 |
下午 14:00—17:00 |
分组集中学习 学习内容: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P271-P273;P274-P284;P285-P286; P292-P301;P302-P304。 |
集中领读 集中自学 |
党员活动室、 教师发展中心 |
晚上 |
个人自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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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
上午 8:30—11:30 |
分组集中学习 学习内容:《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P23第三自然段-P24;P84第三自然段-P98第一自然段;P116第二自然段-P124; P162第二自然段-P168。 |
集中领读 集中自学 |
党员活动室、 教师发展中心 |
下午 14:00—17:00 |
分组集中学习 学习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P3-P7;P28-P32;P37-P41; P42-P46;P60-P63;P64-P68;P85-P88;P89-P92;P103-P106;P107-P110。 |
集中领读 集中自学 |
党员活动室、 教师发展中心 |
晚上 |
个人自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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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 |
上午 8:30—11:30 |
分组集中学习 学习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P113-P116;P117-P120;P121-P125; P174-P177;P199-P202;P208-P212;P221-P224;P261-P264;P265-P268;P324-P327;P376-P379;P394-P398;P418-P421;P430-P434;P439-P443。 |
集中领读 集中自学 |
党员活动室、 教师发展中心 |
下午 14:00—17:00 |
观看电影《建党伟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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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会议室 |
晚上 |
个人自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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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
上午 8:30—11:30 |
分组集中学习 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简史》:P1-P15第三自然段;P58第三自然段-P66第三自然段;P73-P97第二自然段;P130-P137第三自然段;P145-P148第五自然段;P217-P225第二自然段;P283-P288第三自然段;P381-P392第二自然段。 |
集中领读 集中自学 |
党员活动室、 教师发展中心 |
下午 14:00—17:00 |
结业仪式: 副处级以上干部代表、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代表集中交流;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波同志作总结讲话。 |
集中交流 |
第五会议室 |
八、分组名单
1.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副处级以上干部(37人)
召集人:周桂英
参训人员:张巍峰、孙乃祝、马晓艳、周福成、刘代忠、于红兵、崔秀梅、逄孝海、慕秀成、李秀敏、王永浩、李世一、邹德伟、张玉芳、王平、王世江、赵桂平、卜涛、周桂英、鞠秀德、陈晓妮、车丽丽、王强、王延强、倪书波、张广华、白秀秀、谢丽君、蔡世伟、陈晓宝、董良新、邵侠、张晟荣、邹广安、林瑛、宋杨、刘通江
2.党支部书记、副书记(37人)
召集人:吕林
参训人员:吕林、孙巨青、王伟辉、蔡浩仁、赵爱山、宁志山、曹丽娟、杨汝朋、杨芹、孙圣雅、孙晓辉、于洋、孙红敏、王丽君、叶青艳、王化、王志刚、赵玉田、朱文学、滕文祥、初钧亮、邹仁平、刘丽萍、董艳艳、于克丽、殷晓辉、由丽娟、邢瑞晓、李明、王青、管应琦、潘士涛、宗岳、尉玮、谷克章、巴菲菲、王秀冰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