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4月份党内组织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和学院党委统一工作部署,现就各党支部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党支部委员会请于4月15日前,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为研究本支部、本部门4月份党建和业务工作。会后请将本次会议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会议记录以JPG的格式连同照片和视频于4月26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2.各党支部请于4月22日前,组织全体党员召开4月份主题党日,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为:一、学习灯塔大课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灯塔大课堂2020年12月第十六课);二、学习灯塔大课堂《如何召开组织生活会、如何开展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灯塔大课堂2021年01月第十七课)。(请全体党员课后及时完成课堂作业和模拟自测,保证完成学时量)。会后请将主题党日的报备书及回复、签到表、主持词、讲话稿、会议方案、会议记录、学习笔记、通知、请假单以JPG的格式连同照片(一定包含1张全景照片)和视频于4月26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3.特别强调:
请各党支部按照时间节点召开会议并报送相关材料,填写相应的会议记录本,并务必于4月26日前完成“灯塔—党建在线”平台e支部系统的录入。
组织人事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