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积分量化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3月开始进入2021年党员积分周期,各党支部每月开展一次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理范围
党员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评定步骤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1.支委初评。在支部委员会中,班子成员根据党员履职情况,依据《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考核细则》(附件1),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履职计分事项和分值、扣分原因和分值,确定党员积分。由支部组织委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台账(2021年)》(附件2),填写完毕,党员本人和党支部书记签字确认后由各党支部留存。
2.公示积分。各党支部于每月30日前公示盖章后的党员积分情况(附件3),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将公示照片发组织人事处组织科。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或向学院党委申诉,党支部或学院党委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向党员反馈核实情况,并在下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三、其他要求
2020年度党员积分周期已经结束,各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完善2020年度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台账,3月31日前将2020年度党员积分量化的所有材料放入档案袋内,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附件:1.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2.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台账(个人)
3.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台账(党支部)
组织人事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