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受福山区安监局委托,由我院承办的福山区2016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培训开班,来自全区70多家从事烟花炮竹销售的经营户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对象是全区从事烟花炮竹销售的经营户,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我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和规章;熟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方法等专业知识。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主要经营负责人需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